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法律生活小案例: 請求贍養費及扶養費

LINE線上諮詢:anica114
Q:

   奇奇和妮妮結婚三年,育有一子小奇,今年兩歲,但奇奇卻和小珊發生外遇,後妮妮向法院訴請離婚勝訴並取得小奇的監護權,妮妮可以向奇奇請求贍養費及小孩的扶養費嗎?

A:
    根據民法第1084條第2項及第1116條之2規定,奇奇對未成年的小奇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奇奇的扶養義務並不因離婚而受影響。所以妮妮可以向奇奇請求子女的扶養費。
    至於贍養費的部分,必須符合民法第1057條規定之要件: ()夫妻一方無過失 ()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雖然法院判決離婚並非妮妮的過失,但妮妮如果無法提出因判決離婚而使生活陷於困難的證明,法院判准請求贍養費的難度是很高的! 不過依據民法第1056條第1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妮妮仍可向奇奇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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