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線上諮詢:anicalin114
法律諮詢:我和一個離家的有夫之婦同居,結果生下了一個小孩,聽說按現行法律的規定,小孩就是推定為她的先生的婚生子女,我怎麼做才能認回我的小孩呢?
答:依目前的民法規定,婚姻外的第三人並不能對推定為婚生子女的小孩提起婚生否認的訴訟,只有小孩的爸媽跟小孩本身可以。因此,必須由小孩的媽媽這邊來提起婚生否認訴訟,法院這邊會要求驗DNA,然後再由您去做認領小孩的動作。所以,你可能得跟孩子的母親達成共識,畢竟訴訟的過程,有關妨害家庭的部分,是她接下來得承受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