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也很想勸合不勸離。
只是或許走到了某一步,想回頭已是百年身。
看著眼前表情漠然的兩人,有時甚至可以感覺到,他們彼此多同處一室一秒都感到渾身不對勁。
心中就算有萬分的感慨,迅速地結束一切,或許才是仁慈吧!
離題了。
今天我們延續前一堂課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問題,
只簡單地提醒大家,
協議離婚書上,
一切都分清楚了,
最後一定要加上一句
雙方同意拋棄所有民事上請求權(含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避免在離婚二年內就已知的財產及五年內就未知的財產,
有一方反悔重新提起財產分配。
散了就乾乾淨淨散了吧!
可道律師事務所
預約現場免費諮詢(02)2976-1611
Line線上諮詢帳號
@xat.0000188331.82g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